經濟部1051115公告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及第廿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並意見徵詢
經濟部公告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及第廿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各會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6.1.13前逕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陳述或洽詢。如有疑問,請電02-23963360轉713徐佳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