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4條附表6、附表7、第28條附表9、第32條之4附表12並意見徵詢
經濟部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4條附表6、附表7、第28條附表9、第32條之4附表12,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4.12.4前逕向部標準檢驗局陳述,或電02-23963360轉713該局許宗仁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