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訂定「使用醫療器材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訊者其替代書面同意之方式」並自1100501生效
衛福部公告訂定「使用醫療器材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訊者其替代書面同意之方式」,並自110.5.1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文 臺北市衛生局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