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等,並自102.7.23生效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等,並自102.7.23生效。
自費特材費用規範 相關建議書格式 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報告之時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