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51條第52條之2及第53條之2草案」並意見徵詢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51條、第52條之2及第53條之2草案」,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0.11.16前逕向該署陳述;或電02-27065866轉1525涂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