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公告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22點及第23點之1草案並意見徵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22點、第23點之1草案,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0.5.3前逕向該局陳述,或電02-23963360轉分機722徐佳豪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