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預告修正「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第7條草案並意見徵詢
衛生署預告修正「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第7條草案並意見徵詢,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02.3.26前逕電02-27878000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