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回覆食藥署「為評估輸入醫療器材之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放寬駐外館處驗證規定之適用性」之意見歡迎會員於1080730前提出意見
會員回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評估輸入醫療器材之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放寬駐外館處驗證規定之適用性」之意見,各會員如有其他意見,請於108.7.30前以書面提出意見,俾便彙轉該署,逾期未提出,本會將以該會員意見回覆。
原案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