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並自1151101實施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新增第13項次「脊髓刺激器」類別,並自115年1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