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訂於1150525舉辦『固定汚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2條、第31條及第4條附錄1至附錄、附錄8、附錄10、附錄11、第32條、附錄18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環境部訂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舉辦『固定汚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2條、第31條及第4條附錄1至附錄、附錄8、附錄10、附錄11、第32條、附錄18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