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有關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件如中英文品名欲加註「安全/safe」之規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件,如中、英文品名欲加註「安全/safe」之敘述,須另檢附原廠產品之安全機制說明資料,始可考量核准品名標註該字樣。且因該類案件需時審查產品相關資料,無法以臨櫃方法許可證,須以一般案件辦理。
台北市長沙街二段七十三號三樓 TEL:(02)2370-3177 FAX:(02)2370-3170
版權所有‧台北市儀器商業同業公會 郵政劃撥帳號:07566057 公會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