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檢定費用並自1090801生效(健保署1090724公告廢止)
(健保署109.7.24以健保審字第1090035914號公告副本廢止)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檢定費用,並自109.8.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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