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有關醫療器材「未滅菌傳導膠」之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
衛生福利部公告有關醫療器材「未滅菌傳導膠」之再評估結果事宜,及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時,仿單及外包裝應刊載及標示注意事項。請相關會員於104.6.19前依公告內容向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中意標籤、仿單變更申請事宜(毋須繳交規費),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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