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訂定「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草案及其附件並意見徵詢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草案及其附件,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0.1.5前逕向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或電02-27877518洪悅慈小姐洽詢。